市消委会发布“六一”儿童节消费警示:孩子消费 家长要留心
玉林新闻网-玉林晚报讯(记者 温驷昌 通讯员 黄月清)“六一”儿童节将至,各类儿童商品迎来消费热潮。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2年“六一”儿童节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家长、孩子在儿童节消费要留心,快乐安全过“六一”。
事例一:14岁学生花1399元买手机玩游戏
2月4日,博白县的陈某某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称:其14岁的孩子私自从家中拿了1399元到博白县振兴路某某通讯购买了一台vivo750手机玩游戏,手机已开机,其要求退手机,商家不同意。
博白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,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,发现陈某某所诉属实,随后组织双方学习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。通过学习,商家认识到了14岁的孩子是未成年人,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购买贵重商品未征得大人同意,也未获得追认,其购买行为无效,商家应给予退还。经过耐心调解,商家同意退货退款。
消费警示:家长要给孩子普及合理科学安全消费的常识,不要给孩子太多零花钱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事例二:商家诱导儿童百元购买的玩具只值十几元
3月20日,北流市的罗先生致电玉林市12345热线投诉称:其9岁的孩子被不法商家诱导在北流市某某生活馆花100元购买的玩具铅笔,其实在不远的店面只售12.5元。
北流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,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,发现罗先生所诉属实,随后组织双方学习了《价格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。通过学习,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经过耐心调解,商家同意退货退款。
消费警示:家长要教育孩子以学习为主,一定要在父母的陪伴下购买玩具,不要给孩子太多零花钱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事例三:孩子不满意教学,培训中心收900元定金不退
4月24日,玉林市12345热线接到博白县的陈女士电话投诉称:其于2021年12月5日为孩子在博白县兴隆西路某某艺术培训中心交了900元学习画画的定金,交款时培训中心承诺不满意可以退定金,现孩子不满意,但该中心却拒绝退款。
博白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,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,发现消费者所诉基本属实。经多次耐心调解,培训中心退回900元给陈女士。
消费警示: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给孩子学习时,一定要选择手续齐全、信誉好的培训机构,不要随意付大笔定金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事例四:学生买到劣质蛋糕,商家不愿意赔偿
3月25日,兴业县某初中学生梁同学到兴业县消委会投诉称:其在兴业县某蛋糕面包生活店购买了一份8元的毛巾卷蛋糕,食用过程中发现有头发。梁同学找到商家要求赔偿,但商家只愿意退款,不愿意赔偿。
兴业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,工作人员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实情况,发现情况属实,随后组织双方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。通过学习,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应该承担的责任。最终,商家同意赔偿梁同学300元,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。
消费警示: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,购买商品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、信誉良好的店面。选择食品,要做到一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,二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,三查看食品的包装是否有“QS”标识。
此外,广大家长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和服务发票,增强维权意识,一旦出现消费纠纷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15投诉热线。